第六十篇講道
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節
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你和他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」
因為,祂既已對那些造成冒犯的人使用了嚴厲的言詞,並從各方面使他們心生懼怕;為了不讓受冒犯者反過來變得怠惰,也不讓他們以為一切都推卸給他人,從而陷入另一種惡習,在自己裡面變得軟弱,渴望在一切事上得到遷就,並陷入驕傲的淺灘;你看祂如何再次約束他們,並命令指出錯誤應當只在兩人之間進行,免得因眾人的見證而使他的指控更為沉重,而對方則被激怒反抗,繼續冥頑不靈。
因此祂說:「趁著只有你和他在一處的時候,」又說:「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」「他若聽你」是什麼意思?就是他若定自己的罪,他若被說服自己做錯了事。
「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」祂沒有說:你已得到足夠的報復,而是說:「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」,以表明仇恨會造成共同的損失。因為祂沒有說:「他只得了他自己」,而是說:「你也得了他」,藉此表明在此之前,雙方都是輸家,一方失去了他的弟兄,另一方則失去了自己的救贖。
這事,祂在山上坐著的時候也曾勸告過;有時祂將那造成痛苦的人帶到受痛苦的人面前,說:「與你的弟兄和好」[3];有時又命令那受冤屈的人饒恕他的鄰舍。因為祂教導人說:「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」[4]
但這裡祂正在設計另一種方式。因為祂現在不是呼喚那造成痛苦的人,而是將那受痛苦的人帶到這人面前。因為那做錯事的人會因羞恥和臉面無光而不容易前來辯解,所以祂將那另一人引到他面前,而且不僅如此,還以一種能夠糾正所做之事的方式。祂沒有說:「控告」,也沒有說:「指責他」,也沒有說:「要求賠償和交代」,而是說:「指出他的錯來」[6]。因為他因憤怒和羞恥而陷入一種麻木狀態,如同醉酒一般;而你,健康的人,必須去探望那生病的人,使審判成為私下的,並使補救措施易於接受。因為說「指出他的錯來」無非是「提醒他的錯誤」,告訴他你從他那裡遭受了什麼,這件事如果做得恰當,就是為他辯解,並懇切地引導他達成和好。
那麼,如果他不聽從,並執意頑固呢?「你再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,句句都可定準。」[7] 因為他越是無恥和膽大,我們就越應當積極地醫治他,而不是懷著憤怒和義憤。因為醫生也一樣,當他看到疾病頑固時,不會放棄或失去耐心,而是會做更多的準備;祂也命令我們在這種情況下這樣做。
因為既然你獨自一人顯得太過軟弱,就藉著這個增援使自己更強大。因為這兩個人足以定那犯罪之人的罪。你看祂不僅尋求那受痛苦之人的益處,也尋求那造成痛苦之人的益處。因為受傷的人就是這個被情慾所擄獲的人,他就是那個生病、軟弱、虛弱的人。因此祂常常差遣那另一人到這人面前,有時獨自一人,有時與他人同去;但如果他繼續如此,甚至與教會同去。因為祂說:「告訴教會。」[8]
因為如果祂只尋求這人的益處,祂就不會命令饒恕一個悔改的人七十個七次。祂不會如此頻繁地設立這麼多人來糾正他的情慾;但如果他在第一次談話後仍然冥頑不靈,祂就會任憑他;但現在祂命令一次、兩次、三次地嘗試醫治他,有時獨自一人,有時與兩人同去,有時與更多人同去。
因此,對於那些外人,祂沒有說這樣的話,而是說:「若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」[9] 但在這裡卻不是這樣。因為保羅說:「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?」[10] 但他命令弟兄們既要指出他們的錯誤,又要避開他們,並將那些不順從的人革除,使他們感到羞恥;祂自己在這裡也這樣做,為弟兄們制定這些律法;祂設立三個人[11]作為教師和審判官,教導他在醉酒時所做的事情。因為儘管是他自己說了和做了所有那些不合理的事情,但他仍然需要別人來教導他,就像醉酒的人一樣。因為憤怒和罪惡比任何醉酒都更瘋狂[12],使靈魂更加混亂。
例如,誰比大衛更有智慧呢?然而,儘管如此,當他犯罪時,他卻沒有察覺,他的情慾壓制了他所有的理性能力,像煙霧一樣充滿了他的靈魂。因此他需要先知的光照,以及提醒他所做之事的言語。因此在這裡祂也將這些人帶到那犯罪之人面前,與他討論他所做的事情。
2. 但祂為何命令這人指出他的錯誤,而不是別人呢?因為這人他會更平靜地忍受,這人就是那受冤屈、受痛苦、受侮辱的人。因為一個人被別人指出他對受侮辱者所犯的錯誤,與被受侮辱者本人指出,感受是不同的,特別是當這個人獨自一人定他的罪時。因為當那個本應要求對他伸張正義的人,甚至這個人似乎都在關心他的救贖時,這將比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更能使他感到羞恥。
你看這事不是為了公正的懲罰,而是為了改正嗎?因此祂沒有立刻命令帶兩個人同去,而是在他自己失敗之後;即使那時祂也沒有派一大群人去對付他;而只是增加到兩人,甚至一人;但當他連這些人也藐視時,那時祂才將他帶到教會。
祂表現出如此的熱切,為的是不讓我們鄰舍的罪被我們揭露。而且祂本可以從一開始就命令這樣做,但為了避免這樣,祂沒有命令,而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勸誡之後才規定這樣做。
但「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,句句都可定準」是什麼意思?你已經有足夠的見證。祂的意思是,你已經盡了你的一切本分,你沒有遺漏任何你應當做的事情。
「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」因為在此之後,這樣的人就無可救藥了。
但請你注意,我懇求你,祂在各處都將稅吏作為最大惡行的例子。因為上面祂也說:「連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」[13] 再往後又說:「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。」[14] 也就是說,那些完全被棄絕和定罪的人。讓那些急於不義之財,計算高利貸的人聽著。
但祂為何將他與這些人並列呢?是為了安撫受冤屈的人,並警告他。那麼這只是懲罰嗎?不,請聽接下來的話。「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。」[15] 祂沒有對教會的領袖說:「捆綁這樣的人」,而是說:「你若捆綁」,將整件事交給受委屈的人自己,而這些捆綁是不可解除的。因此他將遭受極大的苦難;但那將他繩之以法的人並無過錯,而是那不願被說服的人有過錯。
你看祂如何用雙重約束捆綁了他,既有這裡的報復,也有將來的懲罰?但祂威脅這些事,是為了不讓這些情況發生,而是為了讓他因懼怕被逐出教會,以及因捆綁而來的危險,和在天上被捆綁,而變得更溫和。並且知道這些事,如果不是在開始時,至少在眾多的審判中他會放下他的憤怒。因此,我告訴你,祂為他設立了第一、第二和第三個法庭[16],這樣即使他不聽第一個,他也會順從第二個;即使他拒絕第二個,他也會懼怕第三個;即使他對此不以為意,他也會因將來的報復,以及從神而來的判決和審判而感到驚恐。
「我又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,我的天父必為他們成全。因為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[17]
你看祂如何藉著另一個動機來平息我們的仇恨,消除我們微小的紛爭[18],並使我們彼此親近,這不僅是出於前面提到的懲罰,也是出於從聖愛中產生的美好事物?因為祂在譴責那些爭競的威脅之後,在這裡提出了和睦的巨大獎賞,如果那些同心合意的人甚至在他們所求的事情上勝過天父,並且有基督在他們中間。
「那麼,真的沒有兩個人同心合意嗎?」不,在許多地方,或許甚至在各處都有。 「那麼他們為何不能得到一切呢?」因為有許多原因導致他們失敗。因為他們常常求不合宜的事。你為何驚訝,如果這對某些人來說是這樣,而對保羅來說也是如此,當他聽到:「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」[19] 或者他們不配被算作那些聽到這些話的人,並且沒有盡自己的本分,但祂尋找像他們一樣的人;因此祂說「你們中間」,指那些有美德的人,那些展現天使般生活規範的人[20]。或者他們為那些冒犯他們的人禱告,尋求補償和報復;而這種事是被禁止的,因為祂說:「為你們的仇敵禱告。」[21] 或者他們帶著未悔改的罪求憐憫,這是無法得到的,不僅是他們自己求,即使是那些對神有很大信心的人為他們懇求,就像耶利米為猶太人禱告時也聽到:「你不要為這百姓禱告,因為我必不聽你。」[22]
但如果一切都在那裡,你所求的是合宜的,並且你盡了你的一切本分,展現出使徒般的生活,並且對你的鄰舍有和睦和聖愛,你就會因你的懇求而得到;因為主是愛人的。
3. 然後因為祂說了「我的天父」,為了表明是祂自己賜予,而不僅僅是生祂的那位,祂補充說:「因為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那麼呢?難道沒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會嗎?確實有,但很少。因為祂不僅僅是說聚會,也不僅僅是要求這個;而是最確切地說,正如我之前所說,還有其他的美德,以及,甚至這個本身祂也要求非常嚴格。因為祂所說的就像這樣:「如果有人以我為他愛鄰舍的主要基礎,我將與他同在,如果他在其他方面也是一個有美德的人。」
但現在我們看到大多數人有其他的友誼動機。因為一個人愛,是因為他被愛;另一個人愛,是因為他受了尊敬;第三個人愛,是因為某人在其他世俗事務上對他有幫助;第四個人愛,是因為其他類似的原因;但為了基督的緣故,要找到一個真誠地愛鄰舍,並按他應當愛鄰舍的人,是很困難的。因為大多數人是因世俗事務而彼此聯繫的。但保羅不是這樣愛的,而是為了基督的緣故;因此即使沒有得到他所愛的愛,他也沒有停止他的愛,因為他已經種下了他情感的堅固根基;但我們現在的狀況卻不是這樣,如果我們仔細探究,我們會發現大多數人之間產生友誼的原因,除了這個之外,還有其他任何可能的原因。如果有人在如此眾多的人群中賦予我這種探究的權力,我會發現大多數人是因世俗動機而彼此聯繫的。
這從造成仇恨的原因中顯而易見。因為他們是因這些短暫的[23]動機而彼此聯繫的,所以他們既不彼此熱切,也不恆久,而是侮辱、金錢損失、嫉妒、愛慕虛榮,以及所有這類事情臨到他們身上,都會切斷聖愛之結。因為它找不到屬靈的根基。因為如果它確實是
這樣,沒有任何世俗的事物會溶解屬靈的事物。因為為了基督的緣故的聖愛是堅固的,不可破壞的,堅不可摧的,沒有任何事物能將它撕裂;不是誹謗,不是危險,不是死亡,也不是任何其他這類事物。因為即使那樣愛的人遭受萬般苦難;他看著他聖愛的根基,他也不會放棄。因為那因被愛而愛的人,如果遇到任何痛苦的事,就會結束他的聖愛;但那被這個所束縛的人,永遠不會放棄。
因此保羅也說:「聖愛永不止息。」[24] 因為你有什麼可說的?說他受了尊敬卻侮辱人?說他受了恩惠卻想殺你?但即使這也會促使你更愛,如果你是為了基督的緣故而愛。因為在其他方面會顛覆聖愛的事物,在這裡卻變得能夠產生聖愛。如何?首先,因為這樣的人對你來說是獎賞的原因;其次,因為這樣的人更需要幫助,更需要關懷。因此我說,這樣愛的人不問種族、國家、財富、他對自己的愛,或任何其他這類事情,即使他被恨,即使他被侮辱,即使他被殺,他仍然繼續愛,以基督為足夠的聖愛基礎;因此他也堅定不移,堅固,不可推翻,仰望著祂。
因為基督也如此愛祂的仇敵,愛那些頑固的、傷害祂的、褻瀆祂的、恨祂的、甚至不願見祂的、寧願選擇木頭和石頭而不選擇祂的人,並且以最高的聖愛,超越一切。祂說:「人為朋友捨命,沒有比這個更大的愛了。」[25]
而那些甚至將祂釘在十字架上,並在許多情況下對祂施以侮辱的人,你看祂如何繼續以仁慈對待他們。因為祂甚至為他們向祂的父說話,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[26] 祂還在這些事之後,差遣祂的門徒到他們那裡去。
願我們也效法這種聖愛,願我們仰望這種聖愛,這樣我們作為基督的追隨者,就能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對人的聖愛,獲得今世和來世的美好事物,願榮耀和權能歸於祂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
[1] [這裡希臘文動詞的形式是講道文本所特有的。修訂版聖經(R.V.)用「罪」(sin)代替「得罪」(trespass)。——R.]
[2] 字面意思為「責備」或「定罪」。
[3] 馬太福音五章二十四節。[但引文更完整:「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當放下禮物,先去與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等等。——R.]
[4] 馬太福音六章十二節。
[5] [譯者補充。]
[6] 或作「定他的罪」。
[7]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六節。[講道中此處省略了「或三個人」,但下文未省略。兩種情況下動詞形式均有變化。——R.]
[8]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節。
[9] 馬太福音五章三十九節。
[10] 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二節。
[11] [牛津版為「這些」,誤植,因希臘文為 τρε。——R.]
[12] ἐκστατικτερον。
[13] 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六節。
[14]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三十一節。
[15]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。[修訂版聖經(R.V.)為「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」等等。但講道文本中替換為單數代詞。——R.]
[16] [此處省略了一句:「並且不立刻將他革除。」——R.]
[17]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九、二十節。
[18] μικροψυχα。
[19]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九節。[修訂版聖經(R.V.)為「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」]
[20] πολιτεαν。
[21] 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四節。
[22] 耶利米書十一章十四節。
[23] ἐπικηρων。
[24]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八節。[修訂版聖經(R.V.)為「愛永不止息。」此講道中「愛」一詞在此部分始終譯為「聖愛」。——R.]
[25] 約翰福音十五章十三節。
[26] 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節。